日前,經無錫市委批準,無錫市紀委監委對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劉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勇違規收受禮金、禮品;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情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劉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劉勇簡歷
劉勇,男,漢族,1960年7月出生,江蘇無錫人,在職大學學歷,1976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7月,無錫市汽油機廠職工;1985年9月起,歷任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執行庭副庭長;1998年5月,任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3年3月,任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處職);2004年2月,任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10年12月,任宜興市人民法院黨委書記;2011年1月,任宜興市人民法院黨委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16年11月,任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2016年12月,任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2020年8月退休。(無錫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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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