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2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案例出爐
原標題:江蘇2022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案例出爐
以法之名,為消費者“撐腰”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3月15日,省法院聯合省消保委發布江蘇2022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本報選取其中3個,結合法律專家點評,引導廣大消費者依法維權,引領良好社會風尚,助力提振消費信心。
健身房停業,“幕后”經營者要擔責
2017年9月,張某在某品牌健身門店辦理健身會員卡。甲公司為該健身品牌管理人,乙公司參與實際運營,健身店經營地點的注冊公司為丙公司。2019年7月,該健身門店因經營虧損停止營業,但未向張某退還剩余會費。張某將甲公司、乙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退還剩余會費并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省高院認為,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間存在高度關聯性,且甲公司、乙公司直接負責案涉健身店的經營管理,安排消費者將會費匯入不同的關聯公司或個人賬戶,取得經營收益,故甲公司、乙公司是案涉健身店的實際經營者,應當認定其行為構成欺詐,遂判決支持張某的訴訟請求。
點評:知名連鎖培訓、早教、健身等機構撤柜、跑路現象不時出現,使消費者陷入退費無門、維權受阻的境地,給連鎖經營模式蒙上陰影。本案判決從連鎖門店及其關聯公司的股權結構、品牌運營、門店管理、經營收入等方面入手認定實際經營者,責令其對消費者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避免隱身“幕后”的品牌實際經營者只享受收益、不承擔責任的不合理情況。
“保價”不是護身符,寄丟手機物流公司需全賠
2021年3月15日,南京某手機店員工陳某通過物流公司向購買人寄送兩部蘋果手機及配件,保價金額1.2萬元。包裹3天后送達遼寧省營口市,收件人黃某發現包裹較輕,經與物流工作人員共同開箱,發現手機不翼而飛、配件還在,隨后收件人作退件處理。當年4月,手機店向黃某支付兩臺手機的賠償款2.2萬余元。因涉案寄件的保價金額為1.2萬元,物流公司只向陳某賠付1.2萬元。寄件人訴至法院,索賠其余10340元損失。經一、二審法院認定,物流公司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貨物毀損滅失的,無權引用保價條款免責,判決其向原告賠付10340元。
點評:快遞公司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導致快遞商品丟失、毀損的情況時有發生,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本案判決認定快遞公司因重大過失造成貨物丟失無權引用保價條款限制賠償責任,督促快遞業務經營者切實履行義務、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快遞服務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手賣家隱瞞商品瑕疵,無權主張“不退不換”
王某在某二手交易平臺出售二手名牌皮包一只,交易頁面載明“皮包是正品,背得不多,只有指甲印,沒有其他瑕疵,拍下非真假問題不退不換”。韓某看到信息后,與王某就商品是否存在瑕疵等問題進行溝通,王某向韓某發送了圖片及視頻,在溝通過程中除再次表示“瑕疵就指甲印,沒其他瑕疵”外,還稱“就剛買的時候背過”。韓某拿到貨后卻發現,包上除指甲印外,四角還存在較明顯磨損。韓某向交易平臺投訴無果后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買賣合同。常州中院認定王某存在隱瞞商品瑕疵的情況,不能以“非真假問題不退不換”主張免除責任,遂判決解除雙方之間的合同。
點評:2020年國內二手消費市場交易額就已超過1萬億元,預計到2025年有望突破3萬億元。二手交易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如何規范交易行為、倡導誠信交易,愈發受到重視。本案中,法院依法認定“非真假問題不退不換”條款不能成為損害買受人合理信賴利益的“免責條款”,倡導誠實信用,規范了二手市場交易行為。(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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