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推行年檢年報制度
原標題:我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實施意見》26日起實施——
推行年檢年報,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5月26日起正式實施。5月24日下午,省教育廳召開專題發布會,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有關負責人也參加了發布會。省教育廳副廳長曹玉梅介紹:“此次印發《實施意見》,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策保障,也是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的現實需要。”
實行“先證后照”“一點一證”
我省目前還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205家,已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1600余家。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是“雙減”工作的重要內容。《實施意見》明確,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為教育行政部門,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相應為科技、文化和旅游、體育部門。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先證后照”“一點一證”原則,依法取得主管部門的審批文書后,再到登記部門取得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
為加強師資管理,我省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檢察、公安等機關建立完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常態化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校外培訓機構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
為健全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管理制度,我省對培訓材料、培訓時長、收費管理等作了明確要求。
對于校外培訓材料,凡編必審、凡用必審,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各行政主管部門和校外培訓機構要分別建立培訓材料審核隊伍,對培訓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審批文書載明的培訓項目及內容,開設課程、選用教材、組織教學,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學科類培訓材料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廣告。
在培訓時長上,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各類線下培訓結束時間均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1∶00。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不得留作業。
在收費管理上,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得超過5000元,提前收取費用不得早于培訓開始前1個月,并主動開具規范發票。
《實施意見》嚴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中小學和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受聘于校外培訓機構。
緊盯關鍵節點,開展聯合整治
“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從‘雙減’前的8670家大幅壓減至205家,壓減率達到97.64%。”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社會教育處處長吳勝東表示,下一步將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對機構和個人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我省全面推行年檢年報制度,對校外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校外培訓機構要采取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等方式,將存量、增量預收費資金全部納入監管。
全省將建立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機制,緊盯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關鍵時間節點,開展多部門聯合整治。同時將通過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納入白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將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納入黑名單。
記者了解到,科技類校外培訓對場地空間有特殊要求,明確培訓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對于招收14周歲以下中小學生的,辦學用房所在樓層不得超過3層。辦學場所不得選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場所,也不得租借各類中小學校舍辦學。
學生家長如果為孩子報名參加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可到所在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官網或者微信公眾號,查閱過審機構白名單。在選擇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時,需要重視師資隊伍具備與培訓項目相符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所提供的證書可通過政府官方平臺查詢核實。(鄭 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