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长江引航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推进会在宁召开。会上,出台构建高标准引航服务体系、确保高效挖掘航道潜能等十项举措,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
18日,长江引航中心总部迁址南京,将发挥总部效应,统筹引航和航运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助推“水运江苏”建设,助力南京港提升辐射力和竞争力,为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
长江引航中心常态化保障到港引航船舶吃水提升至11.8米,满足大吃水船舶引航需求,充分发挥12.5米深水航道效应,助企畅享黄金水道红利,助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支持3000 标箱集装箱船、10 万吨级减载散货船、大型滚装船等大型船舶全天候双向通达南京。开展和畅洲北汊通航可行性研究,配合开展实船试验,确保引航能力同步提升并适度超前。
据悉,长江引航中心是交通运输部设在长江的唯一引航机构,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的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长江干线引航工作,依法依规对进出长江干线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并对应当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下一步,随着长江引航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十项举措的落地落实,将为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等战略部署贡献南京智慧、引航力量。(金校)